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為充分發揮有色金屬行業生產、科研、院校、質量檢驗和計量器具生產諸方面計量專家的作用,更好地開展有色金屬行業的量值溯源、規范制修訂、能力驗證和提高 計量標準建設與完善計量技術及其管理體系等工作,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規劃和組建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
第三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是從事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及其管理工作的技術性組織,負責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計劃制定、修訂、宣貫及有關政策的咨詢工作,組織行業 內計量技術交流與研發活動。
第四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委托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領導和管理。
第二條 為充分發揮有色金屬行業生產、科研、院校、質量檢驗和計量器具生產諸方面計量專家的作用,更好地開展有色金屬行業的量值溯源、規范制修訂、能力驗證和提高 計量標準建設與完善計量技術及其管理體系等工作,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規劃和組建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
第三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是從事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及其管理工作的技術性組織,負責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計劃制定、修訂、宣貫及有關政策的咨詢工作,組織行業 內計量技術交流與研發活動。
第四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委托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領導和管理。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遵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有色金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的需要,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提出有色金屬工業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應措施的建議。
第六條 根據國家計量技術法規管理辦法的原則和有關規定,結合行業特點和發展的實際需要,提出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法規的制修訂規劃和年度計劃等建議,并按照中國 有色金屬工業協會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
第七條 根據行業內計量基準、標準的量值傳遞、量值溯源的需要,向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提出行業內計量標準、能力驗證和實驗室比對年度計劃,并按照中國有色金屬工 業協會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
第八條 組織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送審稿的審查工作。負責對規范的技術內容提出審查意見,報批及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備案。
第九條 負責對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與分析,向行業協會負責評獎部門提出本行業計量技術成果獎勵項目的建議。
第十條 受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和企業的委托,承擔本專業領域內行業和企業要求的計量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承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委托的與行業計量技術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將進行計量技術規范的信息發布和傳遞,介紹最新頒布的或正在制修訂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新內容或重要變更內容,負責有色金屬行業 計量技術規范的具體宣貫、解釋工作,介紹計量技術課題研究情況及計量技術活動信息(包括會議、計劃、培訓信息等)。
第十三條 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的委托,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與國家專業技術委員會有關的技術業務工作。積極組織行業計量工作者參 加國家計量技術委員會的會議和活動。
第六條 根據國家計量技術法規管理辦法的原則和有關規定,結合行業特點和發展的實際需要,提出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法規的制修訂規劃和年度計劃等建議,并按照中國 有色金屬工業協會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
第七條 根據行業內計量基準、標準的量值傳遞、量值溯源的需要,向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提出行業內計量標準、能力驗證和實驗室比對年度計劃,并按照中國有色金屬工 業協會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
第八條 組織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送審稿的審查工作。負責對規范的技術內容提出審查意見,報批及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提出備案。
第九條 負責對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與分析,向行業協會負責評獎部門提出本行業計量技術成果獎勵項目的建議。
第十條 受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和企業的委托,承擔本專業領域內行業和企業要求的計量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承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委托的與行業計量技術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將進行計量技術規范的信息發布和傳遞,介紹最新頒布的或正在制修訂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新內容或重要變更內容,負責有色金屬行業 計量技術規范的具體宣貫、解釋工作,介紹計量技術課題研究情況及計量技術活動信息(包括會議、計劃、培訓信息等)。
第十三條 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的委托,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與國家專業技術委員會有關的技術業務工作。積極組織行業計量工作者參 加國家計量技術委員會的會議和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實行會員制。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會員由生產、科研、教學、質量檢驗和計量器具生產制造等方面的單位組成。任何企業或團體可以在任何時間向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提出加入或退會的申請。
第十五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會員資格:
㈠積極參加有色金屬計量工作并作出貢獻;
㈡企業計量工作開展得好;
㈢有專職或兼職計量工作人員;
㈣對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具有一定的議事能力,能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主任委員應由在職人員擔任,負責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全盤工作。副主任委員從會員單位中推薦產生,協助主任委員做好有色計量技術 委員會的工作。需要時可聘請在學術上有較高威望的專家、學者1-2名擔任技術委員會顧問。
第十七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委員應由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熟悉和熱愛計量工作,熱心技術委員會工作,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在職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每個會員單位可推薦1~2名委員,由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確認后,頒發聘書,每屆任期四年。
第十九條 委員應積極參加本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承擔分配的任務。對不履行職責,無故連續兩次以上不參加計量技術委員會活動的委員,或因工作變動不宜繼續擔任委員 者,本計量技術委員會有權征求會員單位意見,另行聘任。
第二十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設秘書長 1人,由在職人員擔任。秘書處是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編制規范制修訂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提供技術和行政 方面的服務,對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計劃內的全部項目進行處理。秘書處有責任確保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積極進展,并盡力使工作獲得滿意的結果。秘書處 掛靠在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
第二十一條 秘書處的工作職責
(一) 協助主任委員組織召開技術委員會年會,并對下一年度工作提出書面材料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二) 協助組織并落實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下達的計劃。
(三) 按照計量技術規范的制定、修訂工作程序,協助正副主任委員完成計量技術法規的審定、報批和備案工作。
(四) 承擔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和技術委員會委托承辦的其他工作。
(五) 負責處理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根據工作需要,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可設立制定、修訂行業規范的專業工作組、計量技術課題研究組或其他工作組。具體負責有色計量技術規范的制修訂、科研、計 量法規宣貫或計量技術人員培訓等具體工作。秘書處將以信息刊物形式,把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工作內容、進度安排等定期地向全體會員通報?!?/div>
第十五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會員資格:
㈠積極參加有色金屬計量工作并作出貢獻;
㈡企業計量工作開展得好;
㈢有專職或兼職計量工作人員;
㈣對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具有一定的議事能力,能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主任委員應由在職人員擔任,負責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全盤工作。副主任委員從會員單位中推薦產生,協助主任委員做好有色計量技術 委員會的工作。需要時可聘請在學術上有較高威望的專家、學者1-2名擔任技術委員會顧問。
第十七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委員應由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熟悉和熱愛計量工作,熱心技術委員會工作,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在職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每個會員單位可推薦1~2名委員,由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確認后,頒發聘書,每屆任期四年。
第十九條 委員應積極參加本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承擔分配的任務。對不履行職責,無故連續兩次以上不參加計量技術委員會活動的委員,或因工作變動不宜繼續擔任委員 者,本計量技術委員會有權征求會員單位意見,另行聘任。
第二十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設秘書長 1人,由在職人員擔任。秘書處是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編制規范制修訂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提供技術和行政 方面的服務,對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計劃內的全部項目進行處理。秘書處有責任確保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積極進展,并盡力使工作獲得滿意的結果。秘書處 掛靠在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
第二十一條 秘書處的工作職責
(一) 協助主任委員組織召開技術委員會年會,并對下一年度工作提出書面材料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二) 協助組織并落實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下達的計劃。
(三) 按照計量技術規范的制定、修訂工作程序,協助正副主任委員完成計量技術法規的審定、報批和備案工作。
(四) 承擔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和技術委員會委托承辦的其他工作。
(五) 負責處理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根據工作需要,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可設立制定、修訂行業規范的專業工作組、計量技術課題研究組或其他工作組。具體負責有色計量技術規范的制修訂、科研、計 量法規宣貫或計量技術人員培訓等具體工作。秘書處將以信息刊物形式,把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工作內容、進度安排等定期地向全體會員通報?!?/div>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會員的權利
會員的權利:
(一) 有權提出行業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的立項建議并提交計量技術委員會討論;
(二) 有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起草權;
(三) 可免費獲得包括規范報批稿在內的起草過程中的全部資料,并在規范審查過程中有表決權;
(四) 有權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委托代表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參加國內外計量技術活動;
(五) 有權承擔計量技術課題研究及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分配的各項工作;
(六) 有權獲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提供的各種最新計量技術法規信息;
(七) 可免費得到當年度新發行的計量技術規范文本,并有權對規范內容提出咨詢并得到答復;
(八) 可免費獲得每月一期《有色金屬工業質量技術監督》刊物;
(九) 享受由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班費用上的優惠;
(十) 享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提供的其他優惠服務,如測量體系認證等與規范有關的各方面的咨詢服務等。
第二十四條 會員的義務
(一) 會員應遵守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章程,執行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決議,接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分配的任務;
(二) 會員應向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反映情況,有義務提供其他途徑獲得的相關資料,供全體會員享用;
(三) 會員有義務將本單位的計量活動及工作經驗,在全體會員單位之間進行交流;
(四) 會員單位應每年繳納會費貳千元;
(五) 凡不履行會員義務,經勸告無效者,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可勸其退會或予以除名,并在秘書處備案,兩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請。
第二十五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下發給會員的各種文件與資料,未經同意,不得翻印或轉給非會員單位或個人。
會員的權利:
(一) 有權提出行業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的立項建議并提交計量技術委員會討論;
(二) 有行業計量技術規范的起草權;
(三) 可免費獲得包括規范報批稿在內的起草過程中的全部資料,并在規范審查過程中有表決權;
(四) 有權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委托代表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參加國內外計量技術活動;
(五) 有權承擔計量技術課題研究及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分配的各項工作;
(六) 有權獲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提供的各種最新計量技術法規信息;
(七) 可免費得到當年度新發行的計量技術規范文本,并有權對規范內容提出咨詢并得到答復;
(八) 可免費獲得每月一期《有色金屬工業質量技術監督》刊物;
(九) 享受由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班費用上的優惠;
(十) 享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提供的其他優惠服務,如測量體系認證等與規范有關的各方面的咨詢服務等。
第二十四條 會員的義務
(一) 會員應遵守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章程,執行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決議,接受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分配的任務;
(二) 會員應向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反映情況,有義務提供其他途徑獲得的相關資料,供全體會員享用;
(三) 會員有義務將本單位的計量活動及工作經驗,在全體會員單位之間進行交流;
(四) 會員單位應每年繳納會費貳千元;
(五) 凡不履行會員義務,經勸告無效者,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可勸其退會或予以除名,并在秘書處備案,兩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請。
第二十五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下發給會員的各種文件與資料,未經同意,不得翻印或轉給非會員單位或個人。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六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經費按照??顚S玫脑瓌t籌集和開支。
第二十七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經費由以下幾方面提供:
(一)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所在單位提供的補助經費;
(二) 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三) 開展本專業計量技術咨詢、服務工作的收入;
(四) 其他方面的資助。
第二十八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經費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會議費用;
(二) 購買資料和向會員提供資料所需的費用;
(三) 技術文件審查費用;
(四) 秘書處辦公費;
(五) 與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有關的其他的費用。
第二十九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應派專人對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經費按??顚S玫脑瓌t進行管理。每年由秘書處向委員會作經費收支情況報告。
第二十七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經費由以下幾方面提供:
(一)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所在單位提供的補助經費;
(二) 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三) 開展本專業計量技術咨詢、服務工作的收入;
(四) 其他方面的資助。
第二十八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經費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會議費用;
(二) 購買資料和向會員提供資料所需的費用;
(三) 技術文件審查費用;
(四) 秘書處辦公費;
(五) 與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有關的其他的費用。
第二十九條 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應派專人對有色計量技術委員會的經費按??顚S玫脑瓌t進行管理。每年由秘書處向委員會作經費收支情況報告。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有色金屬行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委員名單
主任委員 |
范順科 |
有色金屬技術經濟研究院 |
副院長 |
副主任委員 |
吳南明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
|
副主任
|
江志邦
|
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李學眾
|
中鋁洛陽銅業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程運材
|
中國鋁業廣西分公司
|
高工
|
|
李豐才
|
中國鋁業河南分公司
|
教授級高工
|
|
陳世才
|
西南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盛忠義
|
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公司
|
高工
|
|
程 習
|
大冶有色金屬有限公司
|
高工
|
|
唐維學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華南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
高工
|
|
李加勝
|
江西銅業集團公司
|
高工
|
|
曹王劍
|
株洲冶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白家強
|
云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委員兼秘書長 |
李秋娟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 |
教授級高工 |
委員 |
周志堅
|
中國鋁業河南分公司 |
高工
|
蘆 怡
|
金川集團有限公司 |
高工
|
|
由文博
|
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李元明
|
西南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易 夫
|
江西銅業集團公司 |
高工
|
|
蔣紅寧
|
中國鋁業廣西分公司 |
高工
|
|
楊俊寶
|
中鋁洛陽銅業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朱濟生
|
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公司 |
高工
|
|
范麗霞
|
云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陳 剛
|
云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李康烈
|
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 |
高工
|
|
趙俊義
|
葫蘆島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 |
高工
|
|
譚燦榮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華南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
高工
|
|
郭 剛
|
北京有色金達地質工程檢驗測試中心 |
高工
|
|
孫 健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
高工
|
|
邱祖全
|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西安樁基質量檢測站 |
高工
|
|
柯 玲
|
有色金屬西北礦產地質測試中心 |
高工
|
|
劉艾瓊
|
株洲冶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胡耀文
|
湖北省華盛鋁電有限責任公司 |
高工
|
|
梁繼榮
|
柳州華錫集團來賓冶煉廠 |
工程師
|
|
王佑方
|
大冶有色金屬有限公司 |
工程師
|
|
楊玉杰
|
中國鋁業山東分公司 |
工程師
|
|
陳海平
|
中國鋁業青海分公司 |
工程師
|
|
方曉顓
|
甘肅西北銅加工廠有限責任公司 |
工程師
|